| |
|
| |
| |
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干部工作、接待校内外人员,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场所。为了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条例:
1. 学生会所有成员都应自觉保持办公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每日值班人员在班后须 打扫卫生;除纸类外的垃圾应放于垃圾袋,废纸类垃圾放于回收箱内,不得随意乱扔垃 圾;各部应定期轮流对办公室打扫清理。
2. 不得将餐具、热水瓶、自行车等私人物品存放于办公室内。
3. 爱护公共财物,如有人为损害,应照价赔偿并及时报修;办公室各类物品在使用后请主动 放归原处,不得随意乱放,乱丢。
4. 不得把办公室用品及其它公共物品据为己有。
5.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动任何橱柜、抽屉及文件。
6. 办公室门、抽屉及各部门物品柜钥匙持有者应在办公室做好登记。
7. 节约用电,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不许将办公室电源作私人用途。最后离开的人员应关好办 公室的电灯,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 注意安全,禁止身份不明人员和闲杂人等进入办公室。
9. 禁止在办公室内吸烟、打牌、下棋、吃零食、吃饭;不得嬉闹,大声喧哗。
10. 热情接待来人来电,并做好来访记录,及时汇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