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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例会制度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以"民主、务实、高效"为原则。
2、适用(1)学生会周会;(2)主席团例会;(3)部长例会(4)各部门例会。
3、时间及内容
(1) 全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计划,并由秘书处公布自律情况(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
(2) 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召开,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部长例会定于每周一召开(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考勤)。
(4)各部门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一次,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由专门记录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出席情况、详细会议内容等),秘书处将作不定期检查。
4、各种例会性质均适用下列条款:
(1)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秘书处将作通报批评。
(2)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3)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由秘书处通报全会,经核实劝其离职。
(4)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以此类推 。
5、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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