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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干制度:
1、不得套用裙带关系,私插暗置其关系密切者,所有被招干部,均应经过成绩、群众基础、口才、文笔等各方面能力的考察。
2、招干面试各主管(部长)在招干期间必须严肃认真、公私分明,人尽其用。
3、各部所招委员尽量不重复使用,若有冲突,须由各部相互协商解决,工作机构运行当中,务必做到短时高效。
(二)工作制度:
1、学生会成员学习态度必须端正,政治思想必须上进,个人作风必须严谨,且品格优良、身体健康。
2、学生会各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生会和湖南工商管理学院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按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3、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必每月递交一次工作、思想报告的书面文件,文件中需对其已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体方略和建议。
4、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在未经主席团和任科老师的批准下,擅自逃课或进行有违校纪、校规的行为。
5、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某种原因,要求辞职者,应向主席团或主管老师递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6、各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招入闲杂。
(三)工作程序
学生会各项活动、工作安排须及时向主席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运作,不得擅自处理学生会事务,不得“先斩后奏”,否则视为无效,以免影响学生会整体形象及整体规划。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活动计划、规划、总结等须以书面形式向各分管副主席承交,并由副主席向主席递交。
学生会各级机构事宜须向上一级机构请示或商议并给予统筹安排,不得自作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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